入侵者

The Trespasser

  • 作者:塔娜.法蘭琪
  • 譯者:穆卓芸
  • 出版社: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
  • 出版日期:2017/12/01

  • 定價:450元
  • 優惠價:79356
  • 優惠期限:2025/12/31止

  • ISBN:978-957-33-3350-0
  • 系列:CHOICE系列
  • 規格:平裝/528頁/14.8x21cm/普通級/黑白印刷
  • 分類:推理.驚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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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試閱
城堡廣場上,街燈依然亮著,但城市已經漸漸天明,隱約有了清晨的氣氛。沒有下雨,這點很好:河邊可能留著鞋印或沾有DNA的菸蒂。但天氣又濕又冷,燈光周圍漾著一圈光暈,濕冷的空氣會鑽進體內,讓你寒徹骨髓,感覺骨頭比體外的空氣還冷。附近有幾家咖啡館開了,空氣中飄著煎香腸和公車廢氣味。「想去買咖啡嗎?」我問史帝芬。
史帝芬將圍巾紮得更緊。「拜託,不用了,我們越快到現場……」
他沒把話說完,也沒必要。我們越快到現場,就越有時間自己辦案,不必看組長愛將的臉色,把我們當白痴耍。我不曉得為什麼還要在乎這一點,但發現史帝芬非常在乎,還是讓我心頭舒坦許多。我們兩個腿都長,走路都快,這會兒更埋頭疾步。
我們朝車庫走去。開我的或史帝芬的車比較快,但沒有人會那樣做。有些人天生討厭警察,要是有人敢刮我的奧迪TT,肯定會被我打成殘廢。此外,雖然你永遠無法事前判斷,但有些案子開自己的車去辦案,就跟通知一群瘋子你家住在哪裡沒有兩樣。很快你的車不是被磚頭砸了,就是被火燒了,甚至推進你家裡來。
通常由我開車。我是好駕駛、爛乘客,我開車的話,下車時兩人都比較愉快。走到車庫,我挑了一輛刮痕累累的白色歐寶卡迪特。史東尼貝特是都柏林的舊城區,除了藍領階級和終年無業遊民,還有一群經濟起飛時期來這裡置產的雅痞家庭和藝術家。房子很有味道是他們的理由,意思是他們負擔不起更豪華的地段。有時你需要車子引人注目,但這個案子不必。
「糟糕,」我將卡迪特開出車庫,打開暖氣說道:「我在開車,沒辦法打給布雷斯林了。」
史帝芬笑了。「傷腦筋,我也有報案單要看。總不能腦袋空空到現場,一點頭緒都沒有吧?」
我加速闖過黃燈,從口袋裡掏出報案單扔給史帝芬說:「你看一下,最好有什麼好料。」
史帝芬匆匆翻閱報案單。「報案電話清晨五點六分打到史東尼貝特分局,報案者為男性,不願透露姓名,電話號碼未顯示。」這傢伙顯然是生手,才會以為隱藏號碼有用。電信公司幾小時內就會把號碼交給我們了。「他說維京公園路二十六號有一名女子受傷。分局員警詢問傷勢,他說是摔倒撞傷了頭部。員警問女子還有沒有呼吸,他說不曉得,但看起來不妙。員警開始指示他檢查女子的生命徵象,但他只說『快點叫救護車過來』,接著就掛斷了。」
「真想見見這傢伙,」我說:「但我猜其他人趕到之前,他已經溜了對吧?」
「沒錯,救護車抵達時,屋子的門是鎖上的,也沒人應門。員警後來破門而入,在起居室發現一名女性,頭部受創,急救人員確認她已經死了。家裡沒其他人,也沒有強行進入或搶劫的跡象。」
「那傢伙要是想叫救護車,幹嘛打給史東尼貝特分局?直接打一一九就好。」
「也許他擔心打一一九會洩漏電話號碼,而警察的本領沒那麼好。」
「換句話說,他是大白痴,」我說:「真是太棒了。」組長說得沒錯,碼頭果然在施工。「亂挖處」派來的傢伙拿著鑽地機占了一線道,害得另一線道大塞車,我巴不得身上有死光槍。「開警燈。」我說。
史帝芬從座位底下拿出藍色警示燈,身體探出車外將燈放到車頂上。我按下警笛按鈕,不過沒什麼用。前方的車很幫忙,左右移動了一兩吋,但也只能移動那麼多了。
「天哪!」我說,心裡一點也高興不起來。「員警怎麼會覺得是家暴?有其他人住那裡嗎?老公?愛人?」
史帝芬又看了看報案單,說:「上頭沒寫。」接著轉頭滿懷希望看著我。「也許他們搞錯了?其實這案子不錯?」
「才怪,去你媽的不可能。這肯定又是他媽的家暴案,甚至根本不是被殺,而是摔死的,跟他媽的報案人說的一樣。這案子只要有十兆分之一的機會是好案子,歐凱利絕對會等早班進來,親自交給布雷斯林和麥坎恩,或是哪兩個愛拍馬屁的傢伙─媽的!」我猛搥喇叭。「難道要我下車逮幾個人才行嗎?」前方車陣的某個白痴突然發現自己在開車,開始讓到一旁,其他車也紛紛讓路。我猛踩油門繞上大橋,過了利菲河來到北區。
車子才剛遠離碼頭和施工人員,街道便安靜了一半,反差有夠明顯。紅磚大樓和商店招牌從綿延不絕變成了三三兩兩,讓出了天空給晨光,替低垂的雲層漆上了灰色與淺黃。我關掉警笛,史帝芬伸手到車窗外摘下警示燈,但還是拿在手上。他揩掉燈上的髒污,左右檢查是否擦乾淨了。他沒再拿起報案單。
我和史帝芬認識八個月,成為搭檔四個月。我們認識時他還在懸案組,兩人聯手辦了一個案子。我起初對他沒什麼好感,因為所有人都喜歡他,而我就是不信任萬人迷。而且他太常笑了。不過,這樣的狀況沒有持續太久,破案時我已經對他大幅改觀,甚至憑著戰果在歐凱利面前替他美言了幾句。他出現得正好。我本來並不打算找搭檔。我喜歡單打獨鬥,但歐凱利三天兩頭在那裡嚷嚷,說沒搭檔的菜鳥就像無頭蒼蠅一樣,所以我就指名了史帝芬。我並不後悔,雖然他是個嘰嘰喳喳的樂天派,但感覺就是對了。從我在組裡看到他、跟他一起站在命案現場到聯手偵訊嫌犯,我就知道了。不管歐凱利如何冷嘲熱諷,我們的破案率就明擺在那兒,而且我們事後通常會去喝一杯。史帝芬感覺更像朋友或近乎朋友,但我們還在熟悉彼此,還沒有完全的把握。
不過,我至少知道他現在心裡有話要說,所以,「怎麼?」
「別被組長激怒了。」
我轉頭瞄了一眼,發現他目不轉睛望著我。「你是說我太激動?開什麼玩笑?」
「就算他覺得我們偵訊目擊者的技巧有待加強,那又不是世界末日。」
我用速限的兩倍飆過小巷,但史帝芬知道我的駕駛技術,所以神情自若,反倒是我咬牙切齒。「對啦,最好是。要是布雷斯林或誰說我們偵訊技巧不好,而我會在乎,那才叫太激動,但我根本不在乎。問題是只要歐凱利認為我們應付不來,同樣的鳥案子就會一直落到我們頭上,我們就只能一直被那群混蛋踩在腳底下。這樣你也無所謂?」
史帝芬聳聳肩。「布雷斯林只是支援,案子還是我們的。」
「我們不需要支援,我們需要他們讓我們兩個好好辦事。」
「我們會的,遲早。」

康威本以為這又是樁無聊的案子,沒想到事情遠比她想得複雜,不僅死者是她曾經見過的人,辦案過程高層屢屢施壓的態度也相當詭異。她在工作途中遇上記者騷擾,回家路上更有人跟蹤,這讓康威簡直沒辦法公事公辦、發揮實力把事情做好,因為這個案件已經從各種角度,向她的私生活全面入侵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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