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對不起
這幾天來花花一直追著我問,問一個自己最初也找不到答案的問題。
『為什麼你想寫「對不起」?』花花功力深厚的連續發出奪命追魂鈴,快要讓我無法招架。
『我現在忙哦!不方便說耶……在吃飯啦……剛好騎車中,回家再打給你……在大便啦,我要擦屁股了……』
當好藉口用盡時總會出現爛理由,就一再搪塞花花也順便逃避自己。
仔細回想起來,從小到大我應該都是很任性的活著!
想要換一雙新拖鞋,就偷偷用小刀割開腳上的舊鞋,還故意到處亂跑製造假象說鞋穿斷了。
明明不能吃蝦,還選在颱風天,大口大口偷往嘴裡塞,結果全身癢得過敏,讓ㄇㄚˊ~把我架在腳踏車龍頭上,踩著淹到腰身的水,一路牽車帶我到醫院去掛急診。
放學好久還在學校模仿楚留香玩點穴遊戲,自己解穴準備回家時,走到校門口突然想尿尿,實在懶得再折回去,就快速蹲在長草地上脫褲子尿出來,後來被人看到了大叫:『小妹妹!妳在幹什麼?!不要跑!』我抓著內褲,頭也不回拚命的衝。心裡唯一想法是──千萬不能讓守衛阿伯看清我的長相。
犯錯被爸媽罵,我就學八點檔劇情衝回房間,無意義砸些不容易壞的東西,再關掉所有電燈,縮成一團躲在角落偷哭,重複幻想著我一定不是這家的小孩,總有一天要出門去找親生父母。
『我要去廟那裡看歌仔戲,一下子就回來。』還想吃烤玉米、燒酒螺,緊握著手中的零錢,更盤算著要去打幾局彈珠台。
『只能去一下下,馬上回來吃飯哦!』ㄇㄚˊ沒抽空轉過頭來,更沒機會看到我做賊心虛的假臉一張。
其實我是最後才站在人群中看野台上的歌仔戲、啃著手中的烤玉米;十分鐘前輸光所有小本,今天才星期三,星期五大拜拜結束前還有機會贏回來。
我還蠻喜歡看歌仔戲,尤其是現場的,爸爸總說這是歐巴桑才會有的興趣和娛樂,小學二年級的我根本不在乎這些;擠在充滿汗臭味的人群裡,就是一定要看到收場,燈熄人散才肯回家。
『ㄇㄚˊ~開門啦!開門啦!爸~』好像已經很晚了,家裡鐵門拉了下來,沒有留一盞燈。
『ㄇㄚˊ~』舔舔食指上的烤玉米醬油,哭著跪在門口說再也不敢時,也未曾意識到嚴重性。
突然想要錢,錢好像很棒,利用了老師對我的信任,在福利社幫忙賣東西時,第一次偷偷放了50塊到口袋去;當天下午福利社就發現丟了錢,老師站在班上手拿棍子生氣的問,我坐在位子上腳微微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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