復活

Revival

  • 作者:史蒂芬.金
  • 譯者:吳妍儀
  • 出版社: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
  • 出版日期:2017/06/02

  • 定價:450元
  • 優惠價:79356
  • 優惠期限:2025/12/31止

  • ISBN:978-957-33-3300-5
  • 系列:史蒂芬金選
  • 規格:平裝/432頁/14.8x21cm/普通級/黑白印刷
  • 分類:恐怖.靈異/奇幻文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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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試閱

可是對於那個裝著軍隊的床腳箱,小康說錯了。我天天玩這些兵,通常是在前院邊緣玩。我們的前院草皮跟衛理路之間有條泥土小徑,在那時連衛理路本身都還只是泥土路,只有九號公路跟通往山羊山的兩線道除外──山羊山有個給有錢人度假的地方──那時在哈洛,所有道路都是泥土路。我還記得我母親數度哀嘆著乾旱夏季跑進來的塵土。

比利.巴吉特跟艾爾.諾利斯──我最要好的兩個朋友──在好幾個下午都跟我一起玩軍隊遊戲,但在查爾斯.雅各第一次出現在我生命中的那天,我只有自己一人。我不記得為什麼比利跟艾爾沒跟我在一起,不過我確實記得那時候我很高興可以換換口味,獨處一下。一來,這樣就沒有必要把軍隊分成三師;二來──這還更重要──我不必跟他們爭現在該輪誰打贏。說實話,我竟然還得有輸的時候,在我看來這似乎不大公平,因為那些是我的士兵、是我的床腳箱。

在我生日後不久,一個漫長炎熱的夏末日子裡,我向我媽提出這個想法,她抓著我的肩膀,盯著我的雙眼,這是個很確定的徵兆,我就要學到另一個人生教訓了。「詹米,這個世界有一半的麻煩,就是出在『這是我的』這種態度。你在跟朋友玩的時候,這些士兵屬於你們所有人。」

「就算我們在打仗玩不同邊的時候也一樣?」

「就算是這樣也一樣。當比利跟艾爾回家去吃他們的晚餐,你把這些士兵收回箱子裡時──」

「那是軍用床腳箱!」

「對,軍用床腳箱。在你把這些士兵收好的時候,他們就又是你的了。人類有很多方式可以對彼此惡劣,等你長大點就知道了,不過我想所有不良行為都是從長年的徹底自私累積出來的。答應我,孩子,你永遠不會當自私的人。」

我答應了,不過我還是不喜歡比利跟艾爾打勝仗的時候。



§



在一九六二年十月的那一天,為了一個叫做古巴的熱帶小島國,世界的命運懸於一線的時候,我同時為交戰雙方作戰,這意思是說,到頭來我一定會贏。稍早的時候,鎮上的平路機曾經過衛理路(「把石頭搬來搬去,」我爹總是這樣咕噥),所以有相當多鬆軟的泥土。我刮下夠多泥土湊在一起,先堆成一座小丘,然後是一座大山丘,接著變成一個特大號山丘,幾乎跟我膝蓋一樣高。起初我想到要叫它山羊山,不過這樣似乎既沒原創性(畢竟真正的山羊山就在不到十二哩外),又很無趣。經過一番考慮,我決定稱之為骷髏山。我甚至設法用我的手指在那上面戳出像眼睛一樣的洞窟,但泥土很乾燥,洞穴一直塌陷。

「喔,好吧,」我告訴那些在床腳箱裡翻倒的塑膠士兵。「世道艱難,你不可能什麼都有。」這是我爸最愛講的諺語,他有五個孩子要養,我很確定他有理由相信這句話。「就假裝那裡有洞穴。」

我把我一半的軍隊放在骷髏山頂,他們在那裡形成了一支令人望而生畏的勁旅。我尤其喜歡那個迫擊砲兵擺在上面的樣子。這些兵是德國佬,我把美國軍隊安排在草坪邊緣。他們得到了所有吉普車跟卡車,因為在他們衝上那座山的險峻斜坡時,看起來會帥爆了。我確定有些車會翻倒,不過至少有一些會攻上山頂。而且會輾過那些迫擊砲兵,他們會尖叫著求饒。他們不會被放過的。

「殺啊!」我說道,同時安排好最後幾個有英雄氣概的美國人。「希特魔,你是下一個!」我開始發動他們往前衝,一排接著一排──然後發出漫畫式的機關槍噪音──這時一道陰影落到了戰場上。我抬頭一看,看到一個男人站在那裡。他擋住了午後的陽光,輪廓被金光環繞──一個人形日蝕。

有些什麼活動正在進行。我們家星期六下午總是這樣。安迪跟小康在我們家狹長的後院裡,跟他們的一群朋友玩「三高飛六滾地」,不時大叫大笑。克蕾爾跟她的兩個朋友在樓上她房間裡,在她的帝國派對時光唱盤上放唱片:〈動動舞〉(The Loco-Motion)、〈大兵〉(Soldier Boy)、〈帕里薩德公園〉(Palisades Park)。也有從車庫傳來的敲打聲,泰瑞跟我爸在那臺叫做公路火箭的五一年福特車上動工,又名「任務」。我有一次聽到他叫那輛車狗屁東西,當時我如獲至寶的一個詞彙,現在也還會講。在你想感覺好些的時候,就叫某樣東西狗屁東西。這樣通常有效。

有很多事情在進行,不過在那一刻,似乎一切都靜止下來。我知道那只是由虛假記憶導致的那種幻覺(更別提一個裝滿黑暗聯想的手提箱了),但這個回憶非常強烈。突然之間,沒有小孩在後院尖叫,沒有唱片在樓上播放,沒有車庫傳來的砰砰敲打聲,更沒有一隻鳥在叫。

然後那男人彎下腰,西下的太陽在他肩膀上炫目耀眼,讓我一時什麼都看不見。我揚起一隻手來替眼睛遮蔭。

「抱歉、抱歉,」他說,然後移動了夠大的距離,好讓我可以注視他而不必直視太陽。他上半身穿著上教堂用的黑色外套,還有一件國民領黑襯衫;下半身是藍色牛仔褲跟磨損的樂福鞋。這就好像他想在同一時間當兩個不一樣的人。在六歲的年紀,我把大人分成三類:年輕的大人、大人跟老人家。這個人算是年輕的大人。他把雙手放在膝蓋上,好讓他可以看清敵軍。

「你是誰?」我問道。

「查爾斯.雅各斯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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