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幫助孩子找自己
思源十二歲那一年,有一天晚上,我正在書房準備寫劇本,他突然敲門,一進來就帶著羞澀卻異常認真的口氣問:「爸爸,你是怎麼找到自己?」
我一方面驚訝思源在這個年紀就提出這樣的問題,一方面也和他分享自己在世新念書時,因為加入話劇社,從此愛上舞台,一路走來三十多年的心路歷程。
我告訴思源,「你的爺爺十六歲就開始學做戲鞋找到自己,而我是十八歲加入世新話劇社才找到自己。你很幸運,十二歲就提出這樣的問題,所以你可以開始立定志向。」
思源一臉嚴肅地問我:「要怎麼立定志向?」
我回答他,就像小時候寫的作文題目「我的志願」一樣,我小時候的志願是當老師,因為小時候被老師打得很慘,所以長大以後我想要當老師,就可以打老師的小孩!當然,這只是為了緩和當時的氣氛所說的玩笑話。
我認為,十二歲到二十二歲是一個人的人生當中,尋找自我的黃金關鍵期。在這段期間內,父母必須用心鼓勵孩子培養興趣;興趣比分數更重要,成績老是落後其他學生的孩子,如果能找到興趣,一樣可以在人生舞台上發光發熱。
兩年後,思源主動和王月提起他想出國念書的決定,我們雖然不捨也放心不下,基於對孩子的愛與尊重,決定還是放手,讓他出去闖一闖。如果台灣的教育環境真的不適合他,留下來也只會讓他繼續感到挫折,還不如趁早轉換一下環境,讓他在多元的學習環境中,找到屬於自己的熱情和興趣。
如今,思源到國外念書已經六年了,我很高興當初做了這個正確的決定。這五年來,他成長很多,不但獨自打理生活上的所有瑣事,也因為長期獨處,他的文思泉源,寫下許多感人的文字作品;更重要的是,他找到了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