奔跑吧!復仇少女

  • 作者:渡邊優
  • 譯者:高詹燦
  • 出版社: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
  • 出版日期:2017/07/14

  • 定價:250元
  • 優惠價:79198
  • 優惠期限:2025/12/31止

  • ISBN:978-957-33-3306-7
  • 系列:異文
  • 規格:平裝/224頁/14.8x21cm/普通級/黑白印刷
  • 分類:推理.驚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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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說,報仇是無益之舉。

但這「有人說」並不是指某個具體人物直接對我這麼說,是像書本或電影裡曾經這麼寫過。

例如某人所珍惜的人遭殺害,因而想展開復仇,這時有人對他說「就算你這麼做,已死的人也不會高興」。或是某人被自己所看重的人背叛,因而想展開復仇,這時有人對他說「你自己得到幸福,才是最好的復仇方式」。

從小我就無法認同這種反復仇的論調,看見復仇者在這種偏離主軸的說服下放聲大哭,總會隱隱覺得反感。

對我來說,復仇始終都是為了自己而做。為了讓自己感到暢快。而我認為追求暢快,是人活在世上所不可或缺的要事。堆積的沉澱物要沖洗,抹在身上的泥巴要清除,歪斜的主軸要伸直。倘若一直沒能得到暢快,人將會變得愈來愈沉重、骯髒、癱軟,我可不想淪落成那樣。因為喜歡自己,所以為了寶貴的自己,我希望自己永遠都能保持心情暢快。復仇不是為了別人,而是為了寶貴的自己。

從小我就對復仇抱持這樣的印象,所以我六歲那年將一名七歲女孩的手臂折斷,其實也不是為了咪娜。



咪哪是隻四歲的公貓。明明是公的卻叫咪娜。畢竟牠是貓,這也是沒辦法的事。

我、大我兩歲的姊姊、我完美的媽媽,以及平凡的爸爸,都對咪娜百般疼愛,牠於是長成一隻愛撒嬌、會與人親近的完美寵物。「當初在庭院角落撿到喵喵叫的咪娜時,本以為牠是隻灰貓,沒想到現在毛色這麼白。」完美的媽媽將完美的貓放在膝上輕撫的光景,真是完美。

而固定到我完美的媽媽開設的鋼琴教室上課的,就是那個臭小鬼。

要折斷咪娜的腳肯定易如反掌。因為咪娜就像狗一樣,會挨向任何人身邊,要求人們撫摸牠。據親眼目擊的姊姊描述,那個臭小鬼當時坐在鋼琴椅上,把咪娜抱在膝上,讓咪娜的右前掌擺在鍵盤上,然後故意蓋下琴蓋。我那完美的媽媽聽見姊姊放聲哭喊的聲音後,朝鋼琴教室趕來,只見咪娜雪白的身軀,因右腳的嚴重出血而染紅。骨折經過一個月才完全痊癒。可憐的咪娜儘管傷勢痊癒,日後卻變得很怕人,除了我們家人外,一概不敢接近外人。我不懂那個臭小鬼為什麼要那樣對待咪娜。七歲的女孩抓住一隻溫馴的貓,將牠的腳折斷,仔細想想,這或許有點異常。是孩子特有的殘酷天性剛好施加在咪娜身上嗎?還是她內心帶有黑暗面?

儘管可愛的咪娜腳被折斷,但我那完美的媽媽卻以完美的慈悲心原諒了她,並為她的心理狀態感到擔憂。將她扭送警局,如果她不肯,就殺了她──母親完全無視於我的意見,就只是以平靜的語氣開導那臭小鬼,而且沒向那臭小鬼的父母索求醫藥費,而是建議他們帶孩子向醫師做心理諮詢,最後甚至還說「如果妳不排斥的話,今後還是可以繼續到這裡學鋼琴哦」,對那個臭小鬼無比寬容。

完美的媽媽。我最愛媽媽了。媽媽比任何人都還要漂亮、溫柔。的確,一個七歲女孩所犯的罪,或許就該這樣得到寬恕。關懷重於定罪,這或許才是大人正確的因應之道。

當然了,我那完美的媽媽也沒忘了要關懷我們這對因咪娜的傷而難過的姊妹。她溫柔地安慰我們,訴說這世上種種的不幸與不合理,但還是教導我們要懂得原諒他人的可貴。

我認為媽媽說的沒錯。我年幼的心靈,只覺得媽媽真是位了不起的大人,心中無比佩服。但當時我只是個年僅六歲的小女孩。不管那位年紀比我大的臭小鬼有怎樣的精神問題,我都感覺不到一絲的同情和憐憫。

雖然媽媽很完美,做法也很正確,但與我的感受有點出入。

咪娜是我家的貓,同時也是我的貓。今天我的貓受害,就如同我受害一樣。此刻我處於受害狀態。就像咪娜要療傷,我也得療傷才行。就是這樣的想法,開啟了我的復仇開關。

在媽媽的許可下,那臭小鬼再次大搖大擺地到鋼琴教室上課,這對我來說是大好機會。我想殺了那個臭小鬼。

而最先發現的人,是我姊姊。姊姊個性文靜,但對於人心的微妙變化頗為敏感。她沒將我的復仇計畫告訴大人。因為她知道,告密者也會淪為我的復仇對象。不管是不是親人,我一概不輕饒。姊姊與我年紀相近,而且我們感情融洽,因為這樣的立場,她常遭受我的報復。例如她搶我布丁,我便在她的蛋糕裡放蟲子報復,她剪斷我娃娃的頭髮,我便切斷她娃娃的四肢報復,她踢我一腳,我便賞她的臉一拳報復,有一次姊姊的乳牙還被我打斷。

當時姊姊明白我有仇必報的傾向,一直都小心翼翼,避免惹惱我。所以姊姊並未強行阻止我,不過她倒是給了我一個建議。

「里奈(小峰里奈),妳知道漢摩拉比法典嗎?」

不知道,那什麼啊──我側著頭不解,姊姊接著說:

「告訴妳,在古老的法律中,有這麼一套法典。當中有一段文字非常有名,那就是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』。意思是,別人如果惹我,我就要報仇。雖然很容易被誤解成野蠻的含義,但其實它不是這個意思,它要說的是,就算別人惹我,我要報仇,也要懂得分寸。像被人戳瞎眼睛,就把對方的頭砍下;被人打斷牙齒,就把對方脖子扭斷,這樣是不行的。我認為妳有時候做得太過火。」

姊姊用和媽媽一樣的平靜口吻開導我。

「妳聽我說,詩織她雖然折斷咪娜的腳,但她並沒有殺了咪娜。所以妳如果殺了詩織報仇,會不會做得太過火呢?姊姊認為,只要折斷她的手就夠了。」

姊姊真聰明。當時她才八歲,竟然就已經知道漢摩拉比法典?我一直都將姊姊視為長輩,對她懷有一份敬意。所以這時候我一聽她這麼說,馬上率真地心想,原來也有這樣的想法啊。但有件事我還是想不透。

「妳說不能做得太過火,這個我懂。但詩織把無辜的咪娜腳折斷耶。而且我為了咪娜腳被折斷的事好難過。大家也都很難過。我們明明沒做壞事,卻被迫得感到難過。要是把咪娜的無辜以及大家的悲傷全部算在一塊,光是折斷詩織一隻手實在不夠。」

「嗯,那如果兩隻手都折斷呢?總之,不能殺了她。」

「好!」

姊姊明白我的意思,我最喜歡她了。

其實我擬定的復仇計畫很簡單,就是將詩織這個臭小鬼從鋼琴教室所在的二樓推下樓梯,至於會折斷一隻手還是兩隻手,我實在無法對傷害做精密計算。結果詩識左臂骨折,額頭劃破,血流不止,我看了之後才嚥下這口氣,從先前不合理的扭曲中解放開來。心情暢快多了。

我清楚記得當時做完後心情暢快,但之後的發展就記不得了。我並沒有受到任何訓斥。整起事件被當作意外處理。這是孩童從樓梯跌落的常見意外。因為我是從後面推了詩織一把,她可能也沒發現是我下的手。

但坦白說,我連動手推詩織的記憶都很模糊。如今腦中回想的那個動手推她後背的畫面,幾乎都是我自己描繪想像所拼湊而成,實際上我是如何將她推落,我早忘了。六歲小孩的記憶就是這樣。我現在已經十六歲,那已是十年前的事。我只記得復仇成功時的快感、成就感、安心感。對我來說,復仇只看結果。從我懂事前就開始的小復仇,然後是這個人生第一次比較大型的復仇開始,直到今天,我已進行了大大小小各種復仇。我不可能把每一次的復仇都記得清清楚楚。重要的是結果。當我所重視的自己受害時,把每一筆帳都算清楚了的那個結果。

姊姊替我取了「復仇之子」這樣的綽號。我很喜歡。我不會被不合理的事扭曲,一直都過得很快意。

這樣的我,前些日子走夜路時,被人從背後捅了一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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