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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有一天,在兩場手術之間的空檔,護士跟他說有人打電話找他。他聽到話筒裡傳來特麗莎的聲音,她從車站打電話給他,他很高興。不巧的是,他那天晚上有約,他邀特麗莎第二天才來他家。從掛上電話的那一刻起,他就開始責怪自己沒有要她立刻過來,他還有時間去取消原來的約啊!他思忖著,在他們碰面之前的漫漫三十六個小時,特麗莎在布拉格要做什麼?他真想跳上車子,立刻進城上街去找她。
第二天晚上她來了,肩上背著一個袋子,背帶長長的,托馬斯覺得她比上次見面時優雅些。她手上拿著一本厚厚的書,那是托爾斯泰的《安娜.卡列尼娜》。她看起來相當愉快,甚至還有點聒噪,她努力要在托馬斯面前表現出,她之所以會經過這裡,完全是因為偶然,因為某個特殊狀況:她來布拉格是為了工作的緣故,大概是(她說得十分含糊)要來找一份新工作。
後來,他們裸著身子,精疲力盡,並肩躺在沙發床上。夜已深了。托馬斯問她住哪兒,他想開車送她回去。她尷尬地答說要去找個旅館,她的行李箱寄放在車站。
前一天,他才在擔心,如果邀請她來布拉格的家,她會把一生都帶來獻給他。現在,聽她說行李箱在車站,他心想,她已經把她的一生放進這只行李箱,在還沒把一生獻給他之前,她先把行李箱寄放在車站。
他和特麗莎坐上停在公寓門口的車,開到車站,領了行李(行李箱很大,而且沉重無比),然後把行李和特麗莎一起帶回家。
事情怎麼會決定得那麼快?可他當初卻猶豫了將近半個月,連一張明信片也沒寫給她。
他自己也覺得驚訝。他這麼做,違反了他的原則。十年前,他和前妻離婚的時候,他在歡樂的氣氛裡,經歷了離婚這件事,就像別人慶祝結婚一樣。他從此明白,自己生來就不是要在一個女人身邊過日子的,什麼樣的女人都不行,他只有在獨身的狀態下,才能當真正的自己。於是他精心安排生活的方式,好讓女人永遠無法帶著行李箱住進他家。所以他只有一張沙發床。儘管沙發床夠大,他還是會明白告訴女伴們,跟人同睡一張床他會睡不著,於是午夜過後他就開車送她們回家。而且,特麗莎第一次因為感冒而留在他家的時候,他也沒有跟她一起睡。他在一張大扶手椅上度過了第一夜,接下來的幾夜,他都去了醫院,他的看診室裡有一張他值夜班時用的長椅。
可是,這一次,他在她身旁睡著了。早上醒來的時候,他看見特麗莎還在睡,但是卻握著他的手。他們的手一整夜都這麼握著嗎?這實在讓他難以相信。
她在睡夢中沉沉地呼吸,她握著他的手(緊緊地握著,他無法把手從緊箍之中抽出來),而那只沉重無比的行李箱就放在床邊。
他怕弄醒她,不敢把手從緊箍之中抽出來,他小心翼翼地翻身側臥著,好把她看得更清楚。
再一次,他覺得特麗莎是個孩子,被人放進塗覆了樹脂的籃子順流而下。我們怎能任由這籃子載著一個孩子在湍急的河水裡漂流!如果法老王的女兒沒有把小摩西從水裡撈起來,就不會有《舊約全書》,我們的一切文明也不會存在了!多少古老神話的開頭,都有人救起棄嬰。如果波里布沒有收留小伊底帕斯,索福克里斯也寫不出他最美麗的悲劇了!
托馬斯當時並不知道,隱喻是一種危險的東西。我們不能拿隱喻鬧著玩。愛情有可能就誕生於一則隱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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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跟前妻一起生活的時間才兩年,就有了個兒子。在離婚判決裡,法官把小孩判給母親,並且要托馬斯將薪水的三分之一交付給他們母子,同時也保證托馬斯每個月可以去看兒子兩次。
但是每到他該去看兒子的時候,母親總是推遲約定的時間。如果他給他們送了貴重的禮物,他要見兒子顯然就容易得多。他明白,為了他對兒子的愛,他得向兒子的母親付出代價,而且是在事前。他想像將來要把跟母親截然不同的種種想法灌輸給兒子,不過是想想而已,他已經累了。有個星期天,母親又在最後一刻阻撓他帶兒子出去,他於是決定這輩子不要再去看他。
而且,為什麼他就要喜愛這個孩子而不是其他的孩子?除了一個不小心的夜晚之外,這孩子跟他沒有任何連繫。他可以分文不差地付錢,但是可別以什麼父子親情的名義,要他為了父親的權利而戰!
顯然,沒有人會接受這種論調。他自己的父母也責怪他,並且宣稱,如果托馬斯不理他的兒子,他們(也就是托馬斯的父母)也不會再理他們的兒子。他們還繼續跟媳婦維持某種炫耀式的真摯情誼,對周圍的親友吹噓他們的模範姿態和正義感。
沒多久,他就這麼擺脫了妻子、兒子、母親和父親,留下的只有他對女人的恐懼。他渴望女人,但是又害怕女人。在恐懼和慾望之間,他得找到某種妥協;那就是他所謂的「肉慾情誼」。他明白地告訴情人們:只有不帶溫情的關係,任何一方都不擅自剝奪另一方生命與自由的權利,如此才能給兩人帶來快樂。
為了確定肉慾情誼永遠不會讓位給愛情的霸道,他跟每個關係穩定的情人都是隔很久才見一次面。他認為這方法非常完美,還在朋友面前大肆讚揚:「一定要遵守『三』的法則。我們可以隔很短的時間就去跟同一個女人約會,但是真要這麼做的話,就千萬別超過三次。或者我們也可以跟她交往漫漫數年,只要在每次約會之間至少隔了三個星期。」
這方式讓托馬斯可以跟穩定的情人們維持關係,同時也可以擁有許多露水情人。但不是所有的人都理解他的想法。在他所有的女朋友裡,薩賓娜最瞭解他。她是個畫家。她說:「我很愛你,因為你跟媚俗的東西完全相反。在媚俗的王國裡,你會是個怪物。在任何一部美國或俄國電影的劇情裡,你都只能是一個惹人厭的角色。」
所以他要人幫忙給特麗莎在布拉格找工作的時候,他託的就是薩賓娜。在肉慾情誼不成文的規則要求下,薩賓娜答應他盡力幫忙,結果,沒過多久她就在一家週刊的暗房給特麗莎找到一份工作。這工作不需要特別的資歷,但是卻把特麗莎從女侍的地位提升到了新聞從業人員。薩賓娜親自把她介紹給編輯部的人。托馬斯心想,他從來不曾有過比薩賓娜更好的女朋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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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慾情誼的不成文公約規定,愛情被排除在托馬斯的生命之外。一旦他違背這條規定,其他的情人就會立刻覺得矮人一截,就會起來造反。
所以他給特麗莎租了一個單間公寓,特麗莎得把那只沉重的行李箱帶過去。他想要照顧她,保護她,開開心心地看著她,但是他一點也不想改變生活的方式。他也不想讓人知道她睡在他家。同眠共枕是犯下愛情罪的具體事實。
跟其他女人在一起的時候,他從來不睡。要是他去那些女人家找她們,事情很簡單,他隨時都可以走。要是她們來他家的話,事情就稍微麻煩一點,他得跟她們解釋,過了午夜他會送她們回家,因為他失眠,身邊有人就會睡不著覺。這與事實相去不遠,但是最重要的理由卻比這更糟,他可不敢對女伴們吐露:在做完愛的那一瞬間,他感受到一股想要獨處的欲望,無法遏止。深更半夜在一個陌生的生命旁邊甦醒,這讓他覺得很不舒服;早上兩人一道起床,這讓他感到厭惡;他不想讓人聽到他在浴室裡刷牙的聲音,兩人一起吃早餐的親密感覺誘惑不了他。
這就是為什麼他一覺醒來發現特麗莎緊握著他的手,會那麼驚訝!他望著特麗莎,他無法理解自己到底怎麼了。回想剛剛過去的幾個小時,他相信自己方才呼吸著某種莫名的幸福芳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