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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生難忘的一日
人生中不時會有因為某些事件發生,而轉變了自己一生的經歷,這也就是人生的轉捩點。一九九二年四月二十三日這一天,不但是令我畢生難忘的一日,也絕對是改變我一生命運的重要轉捩點。因為在這一天,我突然從一個懵懂的年輕人,變成了轉達天地意旨的「乩童」。
在二十六歲之前,如果你問我什麼是「乩童」,我會告訴你:「乩童是一種迷信、陋俗,他們沒什麼知識,只懂得詐財騙色。」相信我,在台灣,這是對乩童的一種普遍社會形象認知。對於乩童有這種負面印象的不只是我,而是其來有自的。
清代官方就曾對乩童活動頒發禁令,稱乩童為不法之徒。日治時期也將乩童活動列為違警行為,是一種需要受拘役處分的活動。一九四五年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後,乩童並不因為中華民國憲法保障宗教自由而得以不受限制,相反地,政府單位對乩童做了更多的規範。一九四八年,政府將乩童列為查禁民間不良習俗的對象,需要強制轉業。在一九六三年的「台灣省改善民間習俗辦法」中,直接以神棍一詞來稱呼乩童。一九七六年,在「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台灣省分會改善禮俗推行要點」中,將乩童列為是極應杜絕的一個迷信現象。傳播媒體在那個時期,理所當然地配合政府立場,所做的報導中,也常以「神棍」來稱呼乩童,並且伴隨著「迷信」、「陋俗」、「傷風敗俗」、「詐財騙色」等字眼出現。因此,乩童往往成為「改善民間陋俗」中的一環,變成了擾亂社會秩序的一種不良信仰。
在這樣的環境中成長,又自詡是個念過書的年輕人,接受、相信這些訊息是很自然的事,對這種「妖言惑眾」的人物,怎麼會有好印象?因此二十六歲前,我非但不會去接觸乩童,甚至對於接觸乩童的人也非常不以為然。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,那一天,我突然起駕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