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詹姆士‧龐德最愛喝的酒是什麼?
不是伏特加馬汀尼。
www.atomicmartinis.com網站上有一篇對伊恩‧佛萊明作品的詳盡研究,指出小說裡的詹姆士‧龐德,平均每七頁就要喝一杯酒。他總共喝掉三百一十七杯酒,最愛陳年威士忌,共喝掉一百零一杯,其中有五十八杯是波本威士忌,三十八杯是蘇格蘭威士忌。他也很喜歡香檳(三十杯),而在一九六四年出版的《雷霆谷》中,由於故事大部分場景設定在日本,龐德也嘗試了清酒,看來他還滿喜歡的,共喝掉了三十五杯。
至於大家以為龐德喜歡的伏特加馬汀尼,其實他只喝了十九杯,和琴馬汀尼的杯數差不多(十六杯,大部分還是別人請他的)。
「用搖的,不要攪拌」是小說的著名語錄,這句話第一次出現在一九五六年出版的《金剛鑽》,但要到一九五九年的《不博士》,這句話才由龐德本人說出口。而在一九六四年的電影《金手指》中,史恩˙康納萊是第一位在螢幕上說出:「用搖的,不要攪拌」的龐德,之後的電影常出現這句話,美國電影協會將這句話選為史上最佳電影名句第九十名。
一九五三年出版的系列首作《皇家夜總會》中,提到龐德私人的馬汀尼調酒法是這樣的:三份高登琴酒、一份伏特加、半份莉蘭開胃酒,將酒搖到冰冷後,加上檸檬大薄片。
這是龐德唯一一次喝伏特加與琴酒混和的調酒,他以喜歡的女孩──維思帕‧林德的名字為這種酒取名,她在小說中是個雙面間諜,也是所有小說及故事中喝最多酒的女孩。
為什麼龐德堅持要「搖」馬汀尼呢?嚴格來說,搖過的琴馬汀尼稱為布萊佛酒,講究純粹的人不喜歡這種酒,因為搖晃讓酒混入了空氣,氧化傷害了琴酒芬芳的味道。不過伏特加沒有這個問題,而且搖過的伏特加會更冰冷、味道更鮮明。
佛萊明本人喜歡搖過的馬汀尼,也喜歡加些琴酒。晚年他遵照醫生的指示,改喝波本威士忌,這或許也解釋了他筆下英雄對酒的偏好。佛萊明及龐德都是知道自己喜好的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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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字可以代表拿破崙最恥辱的一仗?
兔子。
雖然滑鐵盧之役無疑是拿破崙最決定性的挫敗,但並不是最讓他難堪的。
當拿破崙在一八○七年簽訂第爾西特和約,這個法國、俄國及普魯士之間的重大協約後,他興致高昂地為了慶祝,他提議皇室應該參加下午的獵兔活動。
這個活動由他信任的參謀長亞歷山卓‧貝西爾策劃,而他急於在拿破崙心中留下好印象,所以買了上千隻兔子,以確保皇室玩得夠盡興,足以消磨時間。
派對開始後,槍聲一響,遊戲主持人釋放獵物,災難立刻接踵而來。因為貝西爾買的是馴服的兔子,而非野兔,這些兔子誤以為餵食時間到了,毫無意識到牠們是被追殺的獵物。
牠們不但沒有匆忙逃命,反而盯著那個戴著大帽子的小男人,以為他是帶來食物的管理員,飢餓的兔子如暴風般以每小時五十六公里(三十五英里)的速度,瘋狂湧向拿破崙。
此時狩獵方陷入一團混亂,無法阻止橫衝直撞的兔子,拿破崙除了逃跑別無選擇,他赤手空拳打掉這些衝上來的飢餓動物,但兔子的攻勢沒有減緩,逼迫這位帝王退回他的馬車,那時他的屬下正用馬鞭徒勞無功地抽打靠近的兔子。
根據現在對當時拿破崙潰敗樣子的描述,指出法國國王狼狽地逃進馬車,一副完全被擊倒的模樣,將自己掩蓋在羞恥當中。
我想沒有人曾被兔子一拳擊倒過,至少不是故意的。
──威廉‧康諾(左翼新聞工作者)